1985年,北京市政府率先在王府井、东单至东四、西单至西四、美术馆至朝阳门四条大街进行无障碍建设,并对王府井百货大楼等建筑进行了无障碍改造。我国无障碍设施建设开展30年来,经历了从无到有、从点到面,在实践中不断摸索、逐步规范、持续提高的过程,特别是在“十二五”期间取得长足进展。
(一)推动无障碍设施建设依法开展
近几年,国家相继修改并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积极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顺利出台,强化了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法律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有关各方的责任和义务。这些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为无障碍设施建设提供了严肃的法律依据,使得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由鼓励、引导、推动,进入到依法开展、依法监管的良性发展阶段。
(二)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标准体系
工程建设标准是推动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法定技术依据,经过20多年的不断努力,以《无障碍设计规范》为核心,以有关城市规划、市政基础设施、民航机场、铁路旅客车站、特殊教育学校等方面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北京、上海、广东、河北、山东等地方标准,以及有关无障碍设施的标准设计图集、技术导则、建设指南等为依托,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为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和使用维护,提供了全方位的技术支撑,无障碍设施建设技术上有依据、质量上有保障、作用上可预见。
(三)“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从2002年起,原建设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首先在12个城市组织开展了“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市”,探索形成了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模式和经验。“十一五”期间,在100个城市开展“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表彰了60个先进城市,授予了30个城市“全国无障碍建设创建城市”称号。“十二五”期间,全国共创建50个无障碍建设示范市县、143个无障碍建设市县。通过开展这项工作,改善了创建城市的无障碍环境,提高了关爱残疾人、老年人的社会意识,也为其他城市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创造了经验,起到了示范和带动作用。
(四)村镇和家庭无障碍设施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一是为了让所有人共享无障碍环境和社会文明成果、进一步开展农村无障碍设施建设,结合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新农村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等政策措施和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加强村镇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指导意见》。二是为残疾人、老年人创造居家无障碍环境,编制并出版《家庭无障碍建设指南》,开展了专门的技术培训。三是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印发《加强老年人家庭及居住区公共设施无障碍改造工作的通知》,对包括残疾人在内的老年人家庭及居住区公共设施无障碍改造提出要求,明确了有关政策措施。
(五)各行业无障碍设施建设进展突出
工业和信息化部对门户网站进行了无障碍改造。公安部在全国推行12110短信报警服务。中国银监会、银行业协会积极推进银行系统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服务,出台了服务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开始对药品标注盲文工作进行研究。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在相关地图中加注残疾人服务机构信息。中国铁路总公司采取措施,加快推进铁路旅客车站无障碍改造,同时制定了列车无障碍改造工作计划:从2012年开始,对没有无障碍设施的列车车组,每个车组各改造一个无障碍座席车厢和一个无障碍卧铺车厢。中国民航局制定实施《残疾人航空运输办法》,加大机场无障碍改造和无障碍设施配备工作力度,逐步完善对残疾人的服务。中央电视台在党的十八大、全国“两会”等重大活动直播中增加了手语播报。
30年来,我国无障碍设施建设取得长足进展,总结基本经验:一是政府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二是法律法规保障,依法全面推进。三是标准规范先行,完善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技术依据。四是试点引路,发挥先进城市的示范引领作用。五是逐步深入,从大到小、由点到面、由城市到村镇。六是建管并重,保证无障碍设施切实发挥作用。
同时,也应看到,我国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与管理工作中还有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中小城市、量大面广的村镇无障碍设施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不同地区间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开展不平衡,部分城市已建成的无障碍设施还不系统、不规范、布局不尽合理,重建轻管的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突出表现在:对无障碍环境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够,无障碍设施新建与改造发展不平衡,无障碍设施的施工质量和建设水平还不高,已建成无障碍设施的管理维护还应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