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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实施方案》出台

“一老一小”牵系着万千家庭,老有所养,幼有所育,是全社会的共同愿景。9月3日,重庆市政府网公开《重庆市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市基本建成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托育服务体系,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服务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

根据《实施方案》,到2025年,全市养老服务床位数达到24万张,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0%;每千人口托位数不少于4.5个,婴幼儿健康管理率达到92%。

《实施方案》明确了增强家庭照护能力、优化居家社区服务、统筹推进城乡服务体系建设等19条改革创新措施,从支持养老托幼主体、发展社区养老托幼网络、实施乡镇敬老院设施提档升级、集中照护失能人员等方面,提出了若干具体举措。

例如,《实施方案》提出,要发挥基层公共服务机构、专业社会组织作用,支持隔代照料、家庭互助等照护模式,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精神慰藉、安全防范等护理服务,为婴幼儿家庭提供新生儿访视、疾病防控等管理服务。大力发展家庭养老床位,探索“物业+养老服务”模式,以“时间银行”等机制鼓励开展互助式养老服务。

同时,要发展集中管理运营的社区养老和托育服务网络,加强社区托育服务设施与社区服务中心(站)卫生、文体、妇女儿童等基础设施的功能衔接。深入推进社区嵌入式养老托育服务,支持现有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向居民小区延伸。落实家庭托育点管理办法,推进家庭托育点规范管理。到2025年,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现全覆盖。

此外,还要提升公办机构服务水平,坚持公益属性,深化公办养老机构社会化改革,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作用,重点为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托养服务。支持区县政府建设示范性、综合性托育服务中心。支持妇幼保健、社区卫生服务等建设嵌入式、分布式托育服务设施。

在配套设施建设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加快编制养老托育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积极推进儿童友好型城市、社区建设,新建城区和居民住宅小区要按规定建设养老托育服务设施。配套养老托育服务设施要与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已建成住宅小区要通过政府购置、置换、租赁改造等方式补足养老托育设施。加强母婴设施配套,在具备条件的公共场所和用人单位普遍设置母婴室。

如何确保这些暖心措施落实到位?《实施意见》提出了5大方面的保障举措。

首先,将养老托育服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推进,促进服务能力提质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

其次,加大财税支持。建立工作协同机制,加强部门信息互通共享,全面落实养老托育服务机构有关税收优惠、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和建设补助、运营补贴等优惠政策。

再次,落实用地保障。将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和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并根据规定优先予以保障。

第四,推进人才建设。将养老托育人才培养纳入全市职业教育体系规划,鼓励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开设老年医学、老年护理、婴幼儿保育等相关专业。

最后,加强数据支撑。探索建立健全养老产业统计制度,积极开展统计分析并向社会发布养老产业相关统计数据。探索构建托育服务统计指标体系,开展人口发展趋势预测和养老托育产业前景展望。并加大信息技术在养老托育领域的应用,提高服务、管理、统计监测精准度。

《实施意见》还公开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等24项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主要指标,以及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重点任务分工,将重点任务细化分解到全市各级各部门,确保工作有序扎实推进。

解读《实施意见》

● 到2025年,全市养老服务床位数达到24万张,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0%;每千人口托位数不少于4.5个,婴幼儿健康管理率达到92%。

● 到2025年,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现全覆盖。

● 到2022年,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达标率达到100%。

● 将福彩公益金区县留存部分80%以上用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补贴和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基本公共养老服务。

来源:重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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