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按照“老人居室”与“公共服务配套”这一划分方式来讨面积配比之外,养老院设计时还需要从建筑整体布局的层面,将养老设施划分为“居住部分”与“公共部分”,来分析养老设施的居住部分与公用部分的面积配比。
养老院的居住部分是指,包含了老人居室、养老护理间以及居室所在楼层的公共起居厅、护理站及配套服务空间等居住空间,这些空间一般出现在养老设施的居住标准层中。
养老院的公用部分则是指除居住部分之外的其他空间,例如公共活动空间、服务用房等,这些空间主要都集中布置在设施的底层或地下层(也可能有个别空间分散布置在设施的顶层或其他楼层因此居住部分与公共部分的面积配比,有时也可以看作是建筑的标准层部分与其他层面积的配比。
我们经常需要按照养老院的建筑面积来配置床位的数量,总建筑面积10000㎡的养老院能够做多少张床位呢?在不同的项目定位下,所设计的床位数也有所差别,中高端的公共面积比例多,居室总面积可能配置200张床左右;而经济型养老院会有所上升,但也不会太大,一般在45%,床位数则在300床以上。
通过对国内设计项目案例的面积指标分析可知,养老设施居住部分面积(包含其所需的公共交通面积通常占总建筑面积的55%~65%,而公用部分面积(包含其所需的公共交通面积)则会占35%~45%。
公共护理间
来源《养老设施建筑设计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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