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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大力发展居家社区养老 加强医养康养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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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3日,国新办举行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情况发布会。根据相关预测,“十四五”期间,全国老年人口将突破3亿,将从轻度老龄化迈入中度老龄化。5到10年后,全国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将进入中高龄,养老服务将面临更大的挑战和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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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部长李纪恒表示,要全面提升养老服务水平,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提供支撑。大力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让所有老年人能够享有“身边、床边、周边”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提高服务的可及性、多样化水平。


推进养老事业产业协同发展


根据民政部公布的数据,“十三五”期间我国先后在203个地区投入50亿元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打造各具特色的区域养老模式。持续增加机构养老床位,实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提升服务保障能力。


截至2020年底,全国养老机构3.8万个,同比增长10.4%,比2015年底增长37.2%;各类机构和社区养老床位823.8万张,同比增长7.3%,比2015年底增长22.5%。


李纪恒表示,进入新发展阶段,要大力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让所有老年人能够享有“身边、床边、周边”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提高服务的可及性、多样化水平。优化机构养老,优先发展护理型床位,加强医养康养相结合,尽可能满足老年人最迫切的失能照护刚需。大力发展“养老+”新业态,推进养老事业产业协同发展,满足不同层级的养老服务需求,加强养老服务监管,保障养老服务质量。


围绕推动养老产业发展,国家出台了多项举措。


2月1日,《关于建立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点联系城市机制的通知》对外发布。


《通知》指出,争取到2022年在全国发展一批创新活跃、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的地区,培育一批带动性强、经济社会效益俱佳的健康养老产业集群,形成一批特色鲜明、行之有效的创新模式和典型经验,探索一批普遍适用、务实管用的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举措。


《通知》还指出,将养老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并制定“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规划或实施方案。建立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表示,在计划生育等政策影响下,我国的老龄化具有特殊性,呈现出“未富先老”的特点。老龄化不可避免,随着老年人口基数不断增大,老年人也将带来经济需求和潜在购买力。“为了缓和养老需求压力,需要对体制机制不断创新,降低养老成本,优化养老环境。”


近年来我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及其占全国总人口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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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说明:截至2019年底,全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5388万人,占总人口的18.1%,其中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7603万人,占总人口12.6% 图片来源:民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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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养老床位”举措受好评


民政部副部长高晓兵表示,目前养老服务方式主要有三种: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大多数老年人还是更愿意选择居家养老。但是随着老龄化程度的加深,随着失能老人的增多,家庭养老遇到了照料精力、时间以及专业能力的挑战,也出现了家有一位失能老人,就会拖垮一个家庭的现象。


高晓兵指出,针对这些问题,在“十三五”期间,民政部和财政部共同在203个地区进行了居住社区养老的改革试点,在改革中涌现出很多符合基层实际的好做法,其中就有家庭养老床位这个创新举措。


所谓的“家庭养老床位”是指以养老机构为依托,以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为支点,把养老机构专业化的养老服务延伸到家庭,对家有失能老人的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专业护理、远程监测等养老服务,极大地缓解了家庭养老的难处,受到了广大老年人的好评。


家庭养老床位的创新是在“居家社区机构养老相协调”的指导思想下产生的创新举措,各方面都取得了好的成效。有关的试点城市发现,当达到一定规模以后,投入一个家庭养老床位的费用是投入一个机构养老床位的1/5。


部分地区“家庭养老床位”创新模式已经展开了丰富的实践。比如广州市海珠区民政局在原有家庭养老床位服务的基础上,探索推进家庭养老床位送医上门服务新模式,将养老机构的养老服务与三甲医院的医疗服务相结合,运用互联网医养联合体为老人进行远程诊疗、上门巡诊、医药配送等服务。


杭州市则出台了《杭州市家庭养老照护床位试点工作方案》,对于年满60周岁且能力评估达到中、重度失能的家庭养老照护床位的建床老年人,可依据服务合同并按照实际支付费用的50%给予护理补贴,每人每月最高不超过600元标准。


高晓兵表示,下一步要制定家庭养老床位的规范标准,把它纳入养老服务监管范围,还要很好地布局养老服务机构作为支撑点,并出台政策来支持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这样才能够有效地服务家庭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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