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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11部门印发实施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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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山西省民政厅等11部门联合印发《实施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坚持政府统筹、精准施策、梯次推进、多元供给原则,把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列为各级政府的重要民生工程,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促进惠民政策落地落实。
《方案》指出,各市要综合考虑辖区老年人口规模、助餐服务需求、服务半径等因素,坚持统筹利用现有资源和适度新建、改造相结合,配置社区食堂、老年食堂、老年餐桌、老年助餐点等老年助餐服务设施,优化功能布局。支持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开展老年助餐服务,拓展服务功能。鼓励市场主体参与建设和运营老年助餐服务设施,支持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提供老年助餐服务等。支持餐饮企业提供老年餐食配送服务。依托区域养老中心、乡镇敬老院、农村幸福院等开办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灵活多样地满足农村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
《方案》提出,各地要完善老年助餐工作规范,开展老年助餐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鼓励运用智能化、数字化手段开展老年助餐服务,打造一批特色鲜明、带动力强、示范效应突出的城乡老年助餐服务示范点和优质服务品牌。要通过提供助餐场所、多方筹措资金、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实施分类补贴、落实相关优惠政策等方式推动老年助餐服务可持续发展。到2026年,全省基本形成政府统筹、社会参与、多元供给、可持续发展的老年助餐服务机制,老年人就餐便利度、满意度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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