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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新时期“适老好房子”

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明确,无障碍环境建设应当与适老化改造相结合。“好房子”的重要标志之一就是无障碍,无障碍涉及方面较广,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普遍关心的问题——适老化。因此,以适老化为抓手打造“好房子”,可以推动新建和改造项目高质量发展。


“适老好房子”,需要关注老年人的生活需求与行为特征,同时也要关注照顾老年人的人的需求,以改善老年人家庭所有成员整体生活质量为目标,即通过采取适老化措施,延长老年人自主、自立的生活时间,为照顾老年人的家庭成员提供心理和体能支持。

从2000年开始,我国各地积极探索老年人居住建筑实践,取得了一定经验和成果,倡导“积极老龄化”的理念逐步得到认可。结合“好房子”的标准,特别是针对既有住宅改造提出的“1通用”+“6空间”的做法,就是推进适老化改造的措施。

其中,“1通用”是指通用性改造,主要关注住宅地面、部品产品的适老化改造,保障老年人活动安全、生活便利方面的共性空间需求,消除空间安全隐患、实现通行无障碍。

“6空间”是指入户空间、起居(室)厅、卧室、卫生间、厨房以及阳台6个不同空间,根据老年人家庭的切实需求,提出设计和建造要求。如,卫生间的“基础型改造”,包括了高差处理、蹲便器改坐便器、设置浴帘、配置淋浴椅、安装抓杆、设置紧急呼救装置6个要素,降低老年人在使用卫生间时的安全风险;而卫生间的“提升型改造”则包括干湿分离、浴缸淋浴间、盥洗台、采暖设备4个要素,提升老年人使用卫生间的舒适度,方便照顾老年人的人操作。分类分级明确居家适老化改造要素,将既有住宅改造成适时、适质、适量、适价、适地、适老的好房子,为就地居家养老创造条件。

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建设“适老好房子”,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一环,既是解决老年人生活不便的当务之急,也是整体提高老年人家庭生活品质的重要措施。“适老好房子”的打造,要在形成社会共识的基础上充分调动政府、社会、家庭各方力量,让居家适老化改造更科学、更有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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