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国养老事业走过极不平凡的一年,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凝心聚力,攻坚克难,聚焦解决老年群体急难愁盼,不断增进民生福祉,让亿万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更强。辞旧迎新之际,养老周刊编辑部精选了“2022年养老服务领域十大关键词”,与全国读者分享。2022年10月,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优化孤寡老人服务,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2022年8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走进沈阳市皇姑区三台子街道牡丹社区,向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的老年志愿者了解社区开展为民服务的情况,并上门走访慰问了居家老人。他指出,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要大力发展老龄事业和老龄产业,有条件的地方要加强养老设施建设,积极开展养老服务。2022年4月以来,中央政法委、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等10余个部门共同实施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全国民政系统迅速响应,全力宣传发动,形成严打高压态势,共排查27万余家养老服务机构和场所,对961家存在问题隐患的机构和场所进行打击整治,实现了消除存量隐患、遏制增量风险的目标。2022年2月,国务院发布《“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围绕推动老龄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推动养老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明确了“十四五”时期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工作任务。部署了织牢社会保障和兜底性养老服务网、扩大普惠型养老服务覆盖面、强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能力、完善老年健康支撑体系、大力发展银发经济、践行积极老龄观、营造老年友好型社会环境、增强发展要素支撑体系、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等9方面工作任务,“十四五”时期,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制度框架将基本建立,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2022年8月1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确定支持养老托育服务业纾困的措施。8月底,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等13部门印发《养老托育服务业纾困扶持若干政策措施》,通过制定房租减免、税费减免、社会保险支持、金融支持、防疫支持等26条政策措施,切实推动养老托育服务业渡过难关。全国各地民政部门纷纷通过直接下达资金补贴、房租减免、税费减免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养老托育服务业恢复发展。2022年12月,随着国家疫情防控政策的调整,做好养老机构疫情防控,保证机构内老年人平稳度过疫情流行期,成为防重症、减少病亡的重中之重。12月22日,民政部召开全国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全力推动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疫情防控就医用药保障工作,要求尽快摸清每个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药品储备、医疗救治、健康服务、疫苗接种、部门应急处置预案等底数情况,形成紧急药品物资需求清单,会同相关部门加强风险研判,共同加强保障和落实,帮助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纾困解难。2022年2月,民政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残联等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十四五”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的通知》,提出“十四五”时期支持200万户特殊困难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在综合考虑各地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数量、低保家庭中老年人数量等因素基础上,确定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改造任务,要求县级民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受理申请、评估设计、施工监督、竣工验收、资料归档、绩效评价等步骤推进适老化改造工作,加强全过程规范管理。2022年11月,民政部印发《养老机构行政检查办法》,对加强和规范养老机构行政检查工作作出专门规定,以期进一步健全养老服务领域综合监管机制,规范养老机构行政检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从行政检查源头、过程、结果三个关键环节入手,重点细化检查类型、明确检查各环节要求、强化对检查行为的监督管理等,并通过配套文书,明确行政检查的各个重点环节的规范要求,提高检查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2022年10月,民政部、中央政法委等10部门出台《关于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指导意见》,旨在化解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居家养老安全风险,部署建立探访关爱服务机制、丰富探访关爱服务内容、充实探访关爱服务力量、提升探访关爱服务质量效率、做好探访关爱服务应急处置等5项重点任务。2022年9月,民政部、财政部共同确定北京市西城区等42个地区,实施2022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面向经济困难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建设10万张家庭养老床位、提供20万人次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通过发挥项目示范带动作用,引导更多专业优质资源投入居家社区基本养老服务,鼓励在设施建设、机构培育、人才培养、服务创新等方面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制度机制。